为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推动我省保卫管理员队伍建设,7月11日,我省首次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在江苏(武进)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园顺利举行,58名考生参加了保卫管理员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
为保证评价质量,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照“先试点、后推广”方式有序推进,此次开展的保卫管理员三级(高级工)技能等级认定在常州市先行先试,选取部分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启动首批认定试点。为确保此次考试顺利有序进行,在省(市)人社和公安部门指导下,常州市武进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园服务中心作为我省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认真做好考试公告发布、报名审核、考场设置、专家命题、评价组织实施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试程序,强化过程督导,确保考试质量,推进评价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实施。为提高评价和服务质效,考试结束后,省(市)人社和公安部门组织部分考生进行了座谈,听取了考生对培训和评价过程的意见建议,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健全机制、优化流程,为全面开展保卫管理员技能评价做好准备。
下一步,省(市)人社、公安部门将加强工作协同和业务指导,推进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加快健全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机制,在开展试点基础上,全面启动保卫管理员三级技能等级认定,并逐步启动保卫管理员二级、一级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切实提升保卫管理员队伍法律知识、组织防范、技术防范、保卫管理、应急处突等方面的能力水平,更好发挥保卫管理员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秩序、开展治安防范、预防违法犯罪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提升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水平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省(市)人社、公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对考试现场进行了巡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