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公通〔2023〕93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省保卫管理员师资培训工作,根据省公安厅和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保卫管理员培训机构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10月16日—10月17日,为期2天。
二、培训地点
江苏(武进)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园(常州市武进区武宜中路116号)。
三、参训对象
全省具备保卫管理员培训资质或拟开展保卫管理员培训机构承担相关教学任务的师资人员,每个培训机构可选派2-5人参加。
四、培训内容
按照人社部和公安部有关要求,重点围绕保卫管理基础知识、应急管理、组织防范、技术防范等内容进行培训(具体培训班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培训结束后将为参训人员统一颁发结业证书。